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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本科毕业就可以落户成都吗?

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成都落实了工作的人员 (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在成都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

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成都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扩展资料: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

4、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2018年成都市新的落户政策(凭学历入户)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这类毕业生落户成都,可自由选择区县!

2018年1月1日起,成都将实施积分入户和条件入户“双轨并行”的户籍政策。对于新的落户政策,这些官方解答你需要了解:

1.本科学历落户属于条件落户的一种方式,2018年1月1日后继续执行。

2.2018年1月1日前已购房人员,在2018年1月1日后仍可按原购房时间的购房入户政策申请入户。

3.具有大专学历和中级职称,省、市、区(市)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2017年12月出具的联系函,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均可申请入户。

4.符合落户政策,已购买住房但暂时未交房的,提供《个人房屋信息记录》后,户口可以落在住房所在街道乡镇所设的公共集体户上,待交房使用后,再申请迁移到住房地即可。

关于积分入户

积分落户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个人贡献、教育背景等9项加分指标和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等3项减分指标。积分需到居住证签发地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请。

积分申请材料:

(一)《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二)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三)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四)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五)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根据积分情况,申请人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定期公布。

申请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成都市居住证;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具备积分入户的可到居住证签发地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户,然后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办理入户手续。

关于条件入户

除了积分落户,国家之前规定了23条落户条件,成都增加了4条,共计27条,符合任意一条即可落户。

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

(一)调动、安置、招录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的。

2.中央、四川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

3.四川省、成都市老干部管理局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成都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的学生。

6.原成都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成都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未参加工作的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军队退役士兵。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成都市人员结婚且在成都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需投靠成年子女的。

4.被成都市户籍人员收养的未成年人,且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的。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等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成都市直系亲属抚养的。通过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投靠人、被投靠人、收养人、被收养人及其直系亲属,其中一方应在成都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成都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4.取得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五)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六)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七)原户籍在成都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成都人才引进4项政策:

(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三)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社部门认定的。

(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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