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户籍关系挂靠在人才中心集体户,且《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保管在人才中心。
办理材料: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注:1. 若身份证件遗失,可提供毕业证等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原件。
2. 经办人非集体户人员本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集体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由集体户人员本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户口页借还”意见并签名。
注: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驾驶照、护照等有效证件。
办理流程:
网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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